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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科技金融的发展方向

2024.02.02
新形势下科技金融的发展方向是什么?

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助力强国战略实施。现代金融的核心价值是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因此,科技金融发展战略设计不能局限于机构与产品层面,而是需要以科技金融活动的最终效益与效果来衡量。一是通过科技金融促进科技创新,进而真正落实到产业层面,实现科技、产业、金融三者的良性循环,带动经济效率提升,最终提高全要素生产率(通常被视为技术进步对经济发展作用的综合反映)。二是通过科技金融的“撬动”作用,最终既增强基础科研能力,使国家综合竞争能力与结构性比较优势更加突出,又能够支持应用性技术创新,进而助力产业升级、提升经济活跃度以应对就业等方面的挑战。
服务于构建可持续的市场化创新体系。科技金融发展不仅要遵循金融发展规律,更要尊重科技创新的内在规律。一方面,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真正建立由产业和企业主导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避免过度干预和低效干预,也不能简单地把各类创新主体、创新模式、创新要素任意叠加,而是要依托现代科技创新的前沿特点和前瞻路径,依靠金融的力量打造新型创新联合体模式,激发“政产学研用一体化”的内生动力。另一方面,科技金融的支持对象需要从狭义到广义逐渐扩展,既要以关键核心技术、“硬”技术创新为主线,也要支持各类业务创新、模式创新、生态创新等。值得关注的是,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实融合已成为重要的国家战略,无论是数字产业化的高精尖部分,还是产业数字化的充沛蓝海,都是科技金融助力创新的重要抓手。
从重规模转向重质量,着力打造科技金融强国。从整体上看,当前我国金融体系经历了多年快速发展,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规模在内的诸多指标已经居于全球前列,但整体上仍然呈现“大而不强”的局面。有鉴于此,2023年10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金融工作要“以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为目标,以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自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可以设立创业投资、可以向银行申请技术开发贷款以来,我国科技金融探索取得了显著成就,诸多金融机构都把科技金融作为重要的业务发展方向。然而,虽然科技金融产品的规模仍有增长空间,但在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运动式、低效的现象,这就需要更加重视科技金融的创新质量、结构、效率等,尽可能解决现有科技金融服务布局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高度重视数字化背景下对新型科技金融的创新探索。一方面,当前金融科技与数字金融的创新重点正在从居民端向企业端转移,这对于缓解特定行业面临的传统金融服务成本高、效率低难题起到重要作用,其中对科技领域的金融支持也同样实现效率提升。例如,近两年国务院和各部门针对供应链金融制定了多项政策,为促进和规范供应链金融行业发展形成了制度框架;同时新技术的深入应用,也加快推动了供应链金融行业向数字化和智能化转型,涌现出层出不穷的商业模式,其中各产业链上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都是数字化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受益者。另一方面,不同金融机构越来越重视金融科技投入,如根据各商业银行公布的年报数据来看,2022年,国有六大行投入规模最大,其中中国工商银行金融科技投入金额居于首位,高达262.24亿元,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金融科技投入分别达到232.11亿元、215.41亿元、232.90亿元、116.31亿元及106.52亿元。此外,为了保证金融科技战略的推进和落地,各银行在科技人才投入上也不断加码。由此看来,金融业机构自身完全可以成为提出科技需求、拉动新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
努力优化科技金融生态,夯实科技金融创新基础。金融生态通常指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金融市场、金融机构等主体,在与外部制度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中,通过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特征、执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动态平衡体系。科技金融生态建设的重心就是通过合理的激励相容机制安排,促使不同层次的参与者合作共赢、协同创新,通过科技与金融的全面融合,努力实现多层次的科技金融发展目标。其中,既包括与科技、金融相关的诸多“硬生态要素”,如新型的数据要素设施保障,也包含如信用、标准、人才、政策等在内的“软生态要素”。对此,政府与监管部门要从优化科技金融生态入手,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土壤”的改良。

如何抓住科技金融创新的重要环节?
●基于科技金融需求侧的探讨
兼顾科技企业与科技创新活动。一方面,各类科技企业是科技创新的核心力量,只有满足好科技企业的各种金融需求,才能在企业微观层面上保障中国特色自主创新的顺利推进;另一方面,传统产业与企业的创新活动受到更多制约,也通常缺乏科技创新能力,同时获得科技金融支持的可能性更低,如果能通过加强金融服务激发其活力,就可能使科技强国建设获得更广泛的基础。例如对于数字经济来说,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更加迫切,需要深入探索金融工具、金融模式的创新,引导应用数字技术和数据资源使传统产业实现产出增加和效率提升。
平衡好对基础性重大科技创新与应用性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和节奏。一方面,我国的基础性科技研究与创新能力仍显不足,如果仅靠政府财政资源支持,可能会陷入“撒胡椒面式”(即资源使用的平均主义,平均分摊,所谓“阳光普照式”的分配方式)的困境,如果依靠金融资源支持,则需要有与长期风险相匹配的模式创新。另一方面,应用性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模式虽然更加成熟一些,但仍存在成果转化不顺畅、长期资本配置不足等问题,还需不断探索符合国际惯例与国情的模式。金融对二者的支持力度和节奏能否平衡好,影响到科技创新的短期与长期目标是否能协同好。
增强科技企业的发展韧性与金融需求能力。一方面,科技创新的风险与不确定性较为突出,科技企业虽然在人才、技术、专业等方面具有比较优势,但并不意味着其管理水平、市场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优于非科技类企业,只有对标海外一流同类企业,努力提升科技企业的价值与生命力,才能更顺利地获得金融资源支持。另一方面,科技企业特别是中小科技企业,在了解国家金融政策、理解金融体系的标准与要求、运用合适的金融工具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短板,使其难以主动与金融资源对接或提出适合自身特点的金融需求。
●基于科技金融供给侧的探讨
持续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一是从监管角度给予银行科技金融创新更高的风险容忍度,以及制定更切实可行的考评机制。二是致力于发展科技金融的银行需要重视系统规划适应科技金融发展的组织架构、网点布局、人才队伍、产品服务、授信审查评价、风险管控、考核评价、问责免责等机制。三是努力优化授信模式并更好地匹配科技企业估值特征,同时围绕科技企业需求“痛点”,做透做深科技金融服务,实现“授信+非授信”“金融+非金融”“融资+融智”等多种组合。四是抓住重点科技领域建立专营团队、提升专业能力,并且探索与各类机构和组织的合作,持续建设科技金融共赢机制。五是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的资金与运营优势,加大中长期资金支持力度,助力科技企业解决关键核心技术难题;同时运用科技创新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实现政策性金融服务与商业性金融服务的有效配合。
不断提高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的能级。一是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不能操之过急,需要为科技创新构建良好的激励约束机制。二是落实2023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行动方案》,持续完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债券发行、并购重组“绿色通道”;优化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制度机制;改善科技型上市公司融资环境;适当提高对轻资产科技型企业重组估值的包容性,支持科技型企业综合运用各类支付工具实施重组等。三是从充分发挥创投基金的作用入手,努力完善科创投资产业链,探索优化税收等相关政策,从而在科创领域形成更充足的长期资本。重点是畅通创投机构的“募投管退”全链条,拓展创投基金的中长期资金来源,完善IPO(首次公开发行)、并购交易、协议转让、回购、清算等多元化退出方式。
积极发挥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支持作用。非银行金融机构助力科技金融的潜在市场较大。例如,信托公司可结合科技企业的个性化需求,依托大数据和新技术,探索押品差异化管理、线上化管理和动态化管理新模式,提供动产和权利融资及相关信托金融和法律服务,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信托、数据信托、数字供应链信托等新型权益管理与服务。再如,融资租赁在支持科技创新中将大有可为,可以科技企业的专利等知识产权作为租赁物,探索为技术密集型企业提供租赁服务;进一步创新“租投联动”模式,努力为科技企业提供兼具定制化和标准化的特色产品,在协助科技企业融资的同时,与企业共担风险和共享收益。
全面优化科技金融的风险管理机制。一是直面科技企业高成长性、高风险的特点,促使科技金融服务机构打造高度专业化的团队,不断提升面对特殊金融风险的把控能力。二是进一步创新支持科技企业发展保险产品与模式,为各类科技创新与应用场景提供多元化的风险分担机制,帮助科技企业管理好研发、生产、销售、售后以及其他经营活动的全流程风险。三是推动服务科技企业的融资担保业务模式创新,发挥与科技保险的互补作用,共同完善科技金融风险补偿机制。
●基于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的探讨
2022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这意味着科技金融不仅是单方面的金融支持科技,而是应与产业一起,实现彼此更加深层的、内生的互动融合。
积极围绕创新企业集群、创新产业链来探索金融支持模式。创新企业集群实现了科技资源的规模经济效应,创新产业链则体现各类企业的创新能力与定位互补关系,其相应的共性金融需求非常突出。探索完善符合二者需求特点的、标准化与个性化相结合的科技金融产品与服务,推动多方合作的产业链金融创新,在促进科技创新研发链、产业链、市场链“三链协同”的基础上,着力实现科技创新链、成果转化链、金融资本链的协同。
大力发展数字科技金融,实现科技与金融的深度融合。一方面,加快推动金融业数字化转型,使得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积极应用新技术全面改进业务模式,支持科技型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在合规基础上的全面合作,为科技创新提供更多的应用场景和需求动力。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数据要素和新技术改进各类金融服务与产品,既从一般意义上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促进普惠金融、科技金融、绿色金融等协调发展,又从特殊意义上针对科技金融产品进行技术赋能,缓解成本、信息、效率等方面的固有难题。